规章制度

教学辅助用房暂行管理规定

教学辅助用房暂行管理规定

   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辅助用房综合整治工作,维保学校和住户(含租房户)的权益,改善居住和生活环境,构建和谐家园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教学辅助用房暂行管理规定如下:

一、住户(含租房户)及外来人员管理

1、各住户(含租房户)都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《教学辅助用房室内装修管理规定》,不准乱搭乱建,未经充许私自建设自行拆除。

2、严禁住户(含租房户)教学辅助用房前、门栋、楼道等公共场所随意存放私人物件,公共场所私搭乱建及堆放物品,违者限期拆除清理。住户(含租房户)不得侵占公共使用的楼梯间、院落通道,不得在住宅区堆放杂物,保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无阻

不得乱堆放杂物、垃圾,保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无阻。一经发现,学校有权另行处置

3、住户(含租房户)须遵守社会公德,自觉遵守《养犬管理办法》规定,确保犬只不得妨害他人的人身安全、休息和生活,不得妨碍公共卫生

4、教学辅助用房居住的人员要保护学校公共财产,如发现有损坏公共财物的情况,一经发现视损坏程度予以处罚。

5、教学辅助用房的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辆应按规定停放,不能乱停乱放,损坏公共设施,一经发现予以修复公共设施或没收并予以处罚。

二、房屋装修及公共设施管理

1、住户(含租房户)装修房屋时,必须提前向后勤管理中心、保卫工作部提交书面申请,经同意方可进料施工。装修时,不得对房屋结构进行改造,不得占用公共设施部分

2、为了避免在装修期间对房屋结构造成损坏,要求装修公司在装修申报时支付1000元的装修押金,装修完毕,经查验对房屋结构无损同坏后退还押金。

3、装修期间严格控制施工时间(施工时间:工作日每天上午830-12:00,下午1430-19:30,双休日、节假日原则上不得施工,特殊情况须报批),不得影响周围住户正常休息。

4、装修过程中产出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,堆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,否则从装修押金中扣除违约金。

5、不得私建违章建筑。严禁住户(含租房户)在公共场所私搭乱建及堆放物品,违者限期拆除清理。住户(含租房户)不得侵占公共使用的楼梯间、院落通道,不得在住宅区堆放杂物,保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无阻。

6、公共区域维修由后勤管理中心负责,室内维修由住户自行承担。

公共场所安全环境管理

   1住户(含租房户)要自觉保持公共场所环境卫生,不乱倒垃圾杂物。倾倒垃圾时应系垃圾袋口,放置垃圾桶内,由保洁人员清运。

   2公共场所不随便吐痰,乱扔果皮、烟头等垃圾。

   3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,不得随意在墙壁乱写乱画张贴广告。

4、严禁在楼内及周围存放易燃、易爆等危险物品。

5保证公共场所文明、安静、整洁,不得让宠物大声嚎叫或在公共场所大小便。

6、禁止攀折花木,踩踏、毁坏草坪。

7、所有住户不得在门栋安全通道内随意停放任何车辆。电动车不得私拉电线充电。

、本规定自202351日试行,解释权归后勤管理中心。